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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4/12/15 18:46:00

警民齐心安全共建

兰花路派出所召开辖区夜市摊点

安全防范座谈会

为进一步强化夏季辖区夜市摊点治安管控

有效防范、打击和震慑

各类违法犯罪活动

按照分局再部署、再强调的工作要求

5月19日下午

开发区公安分局兰花路派出所召开了

夜市摊点安全防范座谈会

兰花路派出所所长闫晋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,座谈会由副所长邵国义主持,辖区40多家夜市摊点负责人参加了座谈。

座谈会上,邵国义副所长向所有负责人传达了上级会议部署精神,通报了近期我辖区夜市摊点发生的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等案件情况,并结合“三零”创建工作对摊点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树立主体意识,按照“谁经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发生在本摊位的警情负起责任,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各项管理要求;二是要强化技防措施,对市场摊位内的监控进行完善整修,相应增加监控探头,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,全面防止灯下黑情况;三是要强化联防举措,摊位与摊位之间要邻里守望、互相帮助,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劝阻,无效时第一时间报警。

闫晋同志传达了七项责任内容后,就进一步落实夜市摊点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:

一是要增强意识、提前防范。夜市烧烤摊是人员密集场所,容易滋生酒后闹事、打架斗殴、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。所有摊主要提前防范,在各摊点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、张贴宣传海报、设置打架违法犯罪成本警示牌,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。

二是要合法经营、消除隐患。各夜市摊点要在指定区域合法经营,自觉维护周边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,自觉服从执法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夜市市场的经营要求,不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噪声宣传活动,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治安安全隐患。

三是要压实责任、严格落实。各摊主要牢记主体责任人的身份,认真了解、切实做到承诺的七项要求,并在三天内完成晋治安APP(社会版)的安装。如果违反相关要求,我所将协同相关单位对责任摊位从重处罚。

夜市摊主签订《责任书》

根据夜市摊点经营要求

此次七项责任具体内容包括

第一条

各夜市摊点须认真登记从业人员信息。

第二条

禁止猜拳行令,噪音扰民。

第三条

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点。

第四条

经营范围内必须监控全覆盖,室外监控范围扩延至马路沿边。

第五条

对摊点内的空酒瓶必须及时回收,防止成为违法嫌疑人打架斗殴的工具。

第六条

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工作,对可能引发案件的争吵、推搡、拉扯等行为及时进行劝阻,劝阻无效时第一时间报警,一旦发生打架斗殴等案事件后要全程保护现场,第一时间报警。

第七条

若发生聚众斗殴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治安刑事案件,夜市摊点(经营点)负责人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会后,警务人员现场发放了宣传条幅和资料,所有夜市摊主纷纷表示,接下来将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好辖区社会治安秩序。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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